專家提出: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我們企業有20個處置方案,每半年演練20次,全年要演練40次嗎?
2025年到底需要組織多少次應急預案演練才合規?
咨詢:您好: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中明確:“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我們單位目前有1項綜合應急預案、17項專項應急預案、4項現場處置方案,那么請問我們單位2025年需要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還是需要至少組織每項應急預案演練1次,共計18次演練呢?咨詢時間: 2025-01-08
回復:您好!根據應急管理部規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這是對生產經營單位年度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行業、地方的相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確定演練頻次,確保演練取得實效。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5-01-09
咨詢:《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是否可以理解為:如果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有5個專項應急預案和8個現場處置預案,全年組織不少于1次專項和2次現場處置預案演練即可?不用全部預案都演練?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盼復。 咨詢時間: 2023-09-14
回復:你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2號)第三十三條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次數進行了規定,這是對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請正確理解演練的定義,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可以同時開展。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結合地方有關規定,靈活采用桌面演練、實戰演練、專項演練、綜合演練等形式,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3-09-18
回復:你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2號)第三十三條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次數進行了規定,這是對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請正確理解演練的定義,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可以同時開展。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結合地方有關規定,靈活采用桌面演練、實戰演練、專項演練、綜合演練等形式,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3-09-18如何理解演練頻次?
近日新修訂的《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其中對演練頻率的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并且其要求和表述,也在之前官網解釋的基礎上,進行了優化和合理化的調整,很有參考價值。《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每兩年對所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至少組織一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每三年對所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至少組織一次演練,每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因此企業除了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應急演練外,也要以本省、本市應急管理部門的要求為準。
應急管理部最新回復:每個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頻次都是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一次演練可安排多個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內容
咨詢: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這里的"每半年"理解有點歧義,一種理解是“每個處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一種理解是“處置方案每半年有一次演練即可”。比如企業有20個處置方案,一種理解是每半年演練20次,全年要40次,另一種理解是每半年至少1次,全年2次。請明確,盼回復,謝謝! 咨詢時間: 2024-01-03
回復:您好!根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正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這是對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每個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頻次都是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可采用多種演練方法。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AQ/T9007-2019),應急演練按照演練內容分為綜合演練和單項演練,按照演練形式分為實戰演練和桌面演練,不同類型的演練可相互組合。組織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可靈活確定演練內容和形式,一次演練可安排多個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統籌考慮確定現場處置方案等各類預案演練的頻次。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4-01-10
咨詢: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例如2024年1月份組織了消防逃生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那么下一次演練是要按照半年的間隔在7月份組織,還是只要是在下半年的任意月份組織一次就可以?咨詢時間: 2024-11-27
回復:已電話溝通解答。您好,應急管理部規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是對演練頻次的最低要求。“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一般理解為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不理解為兩次演練的間隔時間為6個月。請你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提前制定演練計劃,靈活采用不同形式,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4-12-04
咨詢:請問應急預案演練是否需要公司全員參與,是否有明確的要求規定? 咨詢時間: 2024-01-09
回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第4章應急預案的實施第31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第8條明確應急預案應該明確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及具體落實措施,應該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而預案應急演練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應急活動,其目的之一是為了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完善相關單位和人員的工作職責,改進處置技術。你單位應該結合企業實際及應急預案內容,針對性開展演練。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4-01-11
咨詢:領導您好 GBT29639導則中,響應啟動包括有應急會議召開,該項工作在企業應急預案中是否必須要體現出來;因為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企業主要負責人收到事故報告后,肯定是第一時間協調資源,組織各部門進行現場處置,如果還要組織應急會議,可能會影響到救援時機。如果該項工作必須要涉及,那這個會議的召開的時機應在何時,比如,收到事故報告后就要開會?還是事故被控制后再召開?那會議的主要內容要怎么描述呢。咨詢時間: 2024-12-13
回復:已電話溝通解答。您好!《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是推薦性標準,該標準中關于應急會議召開的內容非強制性要求。響應啟動后,召開應急會議的主要目的是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了解情況,評估形勢和影響,高效有序進行信息共享、資源調配、行動計劃落實等。應急會議可以在會議室召開、在事故現場召開或采用視頻等形式召開。你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應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等實際情況,明確響應啟動后是否召開、何時召開、如何召開應急會議等相關內容。
回復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回復時間: 2024-12-17